品名 |
检验项目 |
2002标准汇编内容 |
2012标准草案修订内容 |
增订情况 |
低硼硅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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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口服液的低硼硅玻璃管制瓶 |
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口服液的低硼硅玻璃管制瓶 |
“低硼硅玻璃管制瓶”修订为“低硼硅玻璃管制口 服液体瓶” |
外观 |
应为无色、琥珀色或兰色 |
应为无色、琥珀色或蓝色 |
“兰色”修订为“蓝色” 删去“瓶内不得有大于1.00mm的玻屑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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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别(1)线热膨胀系数 |
取玻璃料适量,照玻璃平均线热膨胀系数的测定方法, 应为6.2~7.5×10-6K-1 |
取本品适量,照平均线热膨胀系数测定法或线热膨 胀系数测定法 应为(6.2~7.5)×10 -6K-1 |
鉴别项目后增加“*” ,“玻璃料”修订为“本品” 6.2~7.5增加 “()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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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别(2)三氧化二硼的含量 |
照钠钙硅铝硼玻璃化学分析法,B2O3 的含量 应大于或等于5小于 8 |
照三氧化二硼测定法,B2O3 的含量应为5~8 |
鉴别项目后增加“*”, “大于或等于5小于8”修订为“5~8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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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1℃颗粒法耐水性 |
试验方法和分级 应符合2级的要求 |
测定法 应符合1级 |
“的试验方法和分级”修订为“测定法” “2级”修订为 “1级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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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表面耐水性 |
照玻璃容器耐水 性试验方法 |
照121℃内表面耐水性测 定法 |
“照玻璃容器耐水性试验方法”修订为“照 121℃内表面耐水性测定法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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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应力 |
/ |
/ |
无变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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砷、锑、铅、镉浸出量 |
砷、锑、铅浸出含量限为: As≤0.2mg/L Sb≤0.7mg/L Pb≤1.0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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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1L浸出液中含砷不得 过0.2mg、含锑不得过0.7mg、含铅不得过1.0mg、含量镉不得过0.25mg |
砷、锑、铅、镉浸出量项目后增加“*” “≤”修订为“不得过” 增加“镉浸出量” 含镉不得过0.25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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垂直轴偏差 |
表名垂直轴偏差 |
垂直轴偏差允许的大值 |
表名“垂直轴偏差”修订为“垂直轴偏差允许的大值” |